外资企业能转为内资企业吗
根据企业经营需要,外资公司需要将外方股权全部转让给中方,企业性质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在公司变更后,其原以外资企业身份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变更后的内资企业承担。公司债权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一、办理工商变更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原审批机关(一般是外经贸局或商务局)同意股权转让、变更企业类型、终止原合同、章程、撤销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文件
3、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及企业类型变更、终止原合同、章程的决议
4、转让方、受让方及其它投资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原投资各方签署的同意终止原合同、章程的协议
6、有关债权债务(含涉外税收)承继情况说明
7、海关和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
8、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盖公章的外资转内资申请报告。
二.办事程序:
1.受理审批发批复;
2.申办企业持商务局批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三.办事时限:
上报材料齐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四.注意事项:
1.书面材料或下载文件应用A4纸张,并装入档案袋。
2.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各种文件所需原件.复印件按要求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