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本文主要介绍了企业化改制的基本程序、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等知识。
一、关于公司化改制的基本程序
二级单位的小改制是集团大改制的基础,如二级单位改制存在不规范、不彻底之处,一旦完成新公司设立,则尚未解决的事项将无法借改制机会予以消化,并可能会对集团大改制造成不良影响。因此,从全局而言,公司化改制应区别于单个企业的改制,首先在程序上即应从严把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5]60号)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化改制按照以下基本程序依次进行:
1、成立改制工作组织并进行前期准备活动;
2、产权界定、核销和财务审计;
3、明确资产边界、剥离资产范围、三类人员计提费用并进行资产评估;
4、在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形成以改制方案为核心的改制文件并取得包括银行在内的主要债权人的支持和同意;
5、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并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职工安置方案的预先审核同意;
6、律师对改制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7、向集团公司上报改制方案、职代会审议通过材料等并获得批准;
8、进行新公司的名称变更登记或预核准,并开设临时银行账户(如需);
9、弥补注册资本缺口资金并验资;
10、批准新公司章程,选举董事、监事,聘任经理班子;
11、进行公司登记(变更登记或新设登记)和税务登记;
12、国有资产产权、土地和房产权属等相关权属登记,以及资质变更登记或转移;
13、完善职工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的接续、改制前后债权、债务承继、业务合同以及其他需要变更或处理的善后事宜。
综上,根据掌握的情况来看,我们认为相关企业目前尚处于2、3阶段,也是最核心、最关键、最艰巨的阶段,需要强有力地继续推进。
二、关于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企业改制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化改制应制作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改制文件。
1、关于改制方案
改制方案为核心文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改制企业的基本情况(历史沿革、主营业务、人员结构、财务状况、近几年的经营情况、组织结构图等);
(2)改制的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改制后企业的发展前景和规划;
(4)改制的基本原则;
(5)改制形式;
(6)资产及债务处置的方式和条件;
(7)职工安置;
(8)党、工、团组织关系的处理;
(9)股权设置及法人治理结构;
(10)改制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11)改制实施程序和步骤。
2、关于职工安置方案
职工安置方案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政策依据;
(2)企业的人员状况(在岗、离退休、内退、借调、留职停薪以及其他特殊人员)及分流安置意见;
(3)职工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及重新签订办法;
(4)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支付依据和办法;
(5)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情况;
(6)拖欠职工的工资、集资款等债务和企业欠缴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处理办法等。
其中,对于下列弱势群体,需要特别关注,并在安置方案中予以考虑其实际困难和安置方式:
(1)内部退养人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在职人员;
(3)因公负伤或患职业病,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4)职工遗属;
(5)征地农民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