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对市场化启动起重要作用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经营单位。
1986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颁发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三个条例,即《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12月5日,国务院又作出《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三个重要条例和若干规定的颁布,标志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
改革开放前,中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政府垄断了企业近乎全部的权利。这种体制实行的结果是:造成经营机制的僵化,使得企业运行没有活力、效率低下。正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所指出:“现代我国经济管理体制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根据这一精神,国家企业在管理上开始减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向企业“放权让利”开始推行。在总结1978年10月开始的四川省几家企业实行“放权让利”改革试点的基础上,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做出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决定。7月,国务院正式印发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等五个管理体制改革文件。扩权内容最重要是,在利润分配上,给企业以一定比例的利润留成;在权力分配上,给企业以一定的生产计划、产品购销,资金运用、干部任免、职工录用等方面的权力,以打破企业是政府机关的附属物,吃国家“大锅饭”的体制。不久,各省、市、自治区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国务院的要求,选择各自所属国营工交企业组织试点。1979年底,全国试点企业扩大到4200个。随后,扩权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到1980年6月,发展到6600个。1980年9月2日,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批准从1981年起,把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工作,在国营工业企业中全面推开,使企业在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权。此外,从1983年2月28日开始,我国在国有工业企业开始试行“利改税”的改革方案。1984年9月,针对第一步利改税中出现的问题,财政部又在国有企业推行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从利税并存逐步过渡到完全的以税代利。为增强企业的风险意识,从1985年起,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拨改贷”,即国有资产投资由无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
企业的改革需要加强领导。在企业内部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是企业领导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也是改善企业领导经营机制的重要方面。此项改革,自1984年开始,在全国部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中进行试点。1984年10月,中共中央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突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1985年10月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此后,人们认识到进行体制改革,是发展现代化大工业的必然要求,因此加强了推行这一改革的力度。到1985年,全国试行厂长负责的企业单位已经达到27758个。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中试点取得了显著效果:第一,强化了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开始出现了指挥灵、决策快、办事效率高的新气象。第二,初步改变了企业党政不分,职责不明的状况。企业党组织开始从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有所加强。第三,建立和健全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民主管理的内容和范围逐步明确,职工主人翁任感有所加强。第四,生产稳步发展,经济济效益有了提高。
在广泛试点的基础上,1986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又颁发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三个条例,即《全民所有制企业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在颁发三个条例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实行厂长负责制,必须保证厂长在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上的决策权,突出厂长在行政指挥中的作用。但是,绝不应把实行厂长负责制同加强和改善党对企业的领导、巩固和发扬民主管理对立起来。而是要使企业行政、党组织和工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都紧紧围绕生产经营这个中心,按照分工,加强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实现这一要求,就企业党组织来说,必须来一个大转变,要从繁忙的日常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把工作重心放到积极支持厂长实现任期责任目标和统一指挥生产经营活动上来,放到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上来,放到搞好企业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上来,保证企业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1986年12月5日,国务院又作出《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规定》提出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可积极试行租赁、承包经营。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要实行多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各地可以选择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
这次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的核心是实行企业也与党政职能的分开,以探索出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现代企业发展的新路子。试点和条例及《规定》的相继出台,是推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步骤,对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改善企业外部条件,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企业内部机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这场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激发了生产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企业焕发出生机和活力,也明显增加了社会经济总量。更为重要的是,它对计划经济体制构成了冲击,在传统体制上打开了一个缺口。这次初步的改革还为后来的国有经济战略调整奠定了基础,也对市场化的启动起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