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单位变更登记申报资料包括哪些?
经营单位变更登记申报资料包括哪些?
1)负责人签署的《营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经营单位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经营单位加盖公章);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营单位办理变更登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经营单位变更地址的,提交变更后地址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和租赁协议复印件等);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还应提交《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5)经营单位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原任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经营单位加盖公章);
6)经营单位变更资金数额的,提交《资金数额证明》;
7)经营单位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8)企业法人变更名称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相应变更名称的,提交企业法人的登记机关出具企业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企业法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