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证书补办(补发)流程及材料
软件著作权证书可通过版权中心申请补办(补发),与正常申请软件著作权的流程是一致的,我们准备好补办材料后,直接向版权部门申请即可。接下来,企常青为您详细整理介绍软件著作权证书补办(补发)的流程及所需材料,以便于您尽早知晓。
一、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补办(补发)软件著作权证书?
1、软件登记证书或证明的正本、副本丢失或破损的,软件登记人可以申请补发或换发;
2、登记软件为多个著作权人的,取得登记证书后想申请副本的,软件登记人可以申请补发或换发。
二、软件著作权证书补办(补发)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补发或换发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补发或换发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理由、软件登记证书复印件和查询结果等文件。
1、补发或换发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申请表;
2、身份证明文件;
3、补发或换发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理由;
4、原软件登记证书复印件;
5、查询结果;
6、委托代理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申请表中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权限范围等内容。
三、软件著作权补办(补发)的流程
1、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取得登记证书
2、填写申请表
在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在线打印。
3、提交申请文件
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纸质登记申请文件。
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发放补正通知书。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 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5、审查
经审查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不符合规定的,发放补正通知书。根据《计算机软件登记办法》规定,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根据补正通知书要求,在 30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有关规定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7、获得登记证书
申请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或代理人可登录我中心网站,查阅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北京地区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在查阅到所申请软件的登记公告后,可持受理通知书原件在该软件登记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后,到我中心版权登记大厅领取证书。申请人或代理人的联系地址是外地的,我中心将按照申请表中所填写的地址邮寄证书,请务必在申请表中填写正确的联系地址。
上述内容为“软件著作权证书补办(补发)流程及材料”的介绍,如果您有其他疑惑,可咨询企常青知识产权顾问,我们会为您解答疑惑,并为您解决软著申报、证书补办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