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办事处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答案是:不需要的,因为办事处不做实际经营,其职责仅仅是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商务谈判,所以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一、如何设立办事处?
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办事处的注册登记备案手续的时候,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就会要求出示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和成立该公司办事处的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书。
如果不能拿出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办事处的申请就不会被接受,是违法的。
公司要在外地设立办事处,按设立公司分支机构的程序到设立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外国企业或经济组织设立办事处(或代表处),应提供以下书面文件;
1、由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
2、该企业所在国有关当局出具的合法开业证书(副本);
3、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书(正本);
4、 该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首席代表授权书、首席代表简历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5、 填写《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申请表》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人员申报表》;
6、 审批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中文或外文附中译本。申请书内容包括:该企业简况、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目的、名称、派驻人员、业务范围、驻在期限、办公地址等。
二、办事处分类
1、是办事处作为固定业户外出经营活动的办事机构,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部门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第二、三、四联,连同运抵货物或经营项目,一并向销售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
2、是办事处作为常设分支机构向经营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在经营地申请领购发票,在经营地申报纳税,销售收入全额计缴总机构。
3、是办事处作为独立的核算机构,在经营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主经营,实行独立核算,独立处理全部涉税及有关事宜。
三、公司办事处的设立的法律程序
1、 申请报告;
2、 母公司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及工商局的同意函;
3、 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4、 负责人简历、照片、身份证、暂住证等;
5、 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6、 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7、 工商局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四、办事处设立有哪些限制?
随着新公司法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行,国家工商总局也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并结合《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格式文书》的有关内容,自2006年1月1日开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已经不再接受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办事处的申请。根据工商部门的消息,今后,公司性质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再设立办事处,只能设立分公司。(非公司法人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设立办事处)。已经设立的办事处,在其经营期限届满前可以继续存在,但期限届满之后,要么注销,要么变更为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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