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损坏进行补办时是否需要登报?
公章在使用过程中会有损坏的情况发生,当公章损坏后,我们去办理补办公章,是否需要进行登报呢?答案是:不需要进行登报,直接携带公司相关材料刻制公章即可。
刻制公章需要携带如下材料:
1、公司同意刻章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跟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授权刻章委托书。
刻制公章的流程如下:
1、申请刻制公章,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刻制证明(申请)、《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等。
2、到公安机关许可的刻制企业,由刻制企业审核录入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根据录入信息自动生成芯片和印章编码;刻制企业从印章系统数据库下载公章信息刻制公章。同时扫描相关资料上传系统建立电子档案。
3、印章制作完后,系统自动生成《印章备案登记单》,刻制企业将制作的印章在《备案登记单》上留存印模,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4、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收到相关资料后,核查有关材料和信息,并在《备案登记单》上加盖县级公安机关特行管理专用章。相关证明材料留档备查。
5、公章刻制企业发放公章时,应出具由县级公安机关盖章的《公章备案登记单》,领章人签名领取。
上述内容为“公章损坏进行补办时是否需要登报?”的解答,我们也知道此类情况是不需要登报的,如果公章遗失的话,则需要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