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名称变更代办
非公司企业是指不具备公司条件的企业,是法定登记机关的一类营利性法人团体。该类企业名称如何变更?变更的流程是怎样的?办理名称变更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接下来,企常青工商财税顾问为您整理解答:
非公司企业名称变更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经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许《申请材料接纳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许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奉告申请人应当补正的悉数材料。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资料完全、契合法定方法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挂号的选择并出具《挂号选择通知书》;需求对申请资料的本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挂号资料需求核实事项奉告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许驳回申请的选择。
第三步: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能够凭《挂号选择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非公司企业名称变更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企业章程修正案;
5、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企业法人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