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跨省迁址-工商税务变更代办
北京企业跨省迁址涉及到工商和税务变更业务,主要分为两大部分:迁入和迁出,其办理流程和手续要比同城市变更要复杂很多,且周期较长,建议委托专业工商财税代办公司进行变更。企业跨省变更迁址之所以复杂,主要涉及到税务处理问题,及迁入地公司名称重复问题。如果公司属于高新企业,可能会需要注意更多的问题。接下来,企常青为您整理介绍北京企业跨省迁址业务办理相关事项。
第一部分:去往迁入地办理迁入手续
第一步:申请人凭申请材料到具有登记管辖权的登记机关窗口办理《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
第二步:迁入登记窗口当场出具《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申请人凭借《企业迁移登记调档通知函》到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企业电子档案(限安徽省内)和纸质档案迁移手续。
第三步:迁入登记窗口收到并核实企业电子档案(限安徽省内)和纸质档案后,申请人凭《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和相关材料到迁入登记窗口办理迁入登记受理(包括需同时变更企业名称的变名核准)。
第四步:注册登记机关办理迁入登记录入、审核、证照登记及打印和管户分配。
第五步:申请人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后,注册登记部门将新产生的企业迁移-登记材料与原企业纸质档案按规定一并移交至档案室扫描存档。
第二部分:企业迁出登记的工作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凭外地注册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迁移登记调档函》到拟迁入地注册登记窗口办理。
第二步:注册登记窗口对于符合迁出条件的企业需当场予以受理,并在综合业务系统完成迁出登记审核,向申请人出具《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
第三步:注册登记窗口在完成企业电子档案迁移后,及时通知档案室整理迁移企业的纸质档案并按照《企业迁移登记调档函》指定的地址邮寄档案。
第四步:拟迁出企业在注册登记窗口新产生的未扫描归档的纸质档案应及时移送档案室,不受内部移送档案时限规定。迁出登记窗口工作人员不得要求申请人自行到档案室办理有关手续。
企业跨省迁址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迁移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委托书
3、迁入地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申请人义务:申请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所填报的基本信息及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真实、准确、 合法、有效。
2.保证不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
3.获得行政许可后,严格按照确定的条件、范围、程序等从事相关活动,不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
4.绝不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证件。
5.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接受有关行政机关的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6.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诚信经营,争创信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