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调取公司档案资料方法
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到工商局调取公司档案,根据工商局的要求,公司档案信息属于公司机密文件,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调取,需要公司或者个人提供相关材料后,才能调取公司档案。每个地区调取公司档案的方式有差异,提供的各项材料均需要加盖公章。调取公司档案分为不同的情况,一是本单位人员调取公司档案;另一个是非本单位人员调取公司档案。接下来,企常青为您详细介绍工商局调取公司档案资料的方法。
一、工商局调取公司档案资料的两种方法
1、调取本公司资料:
(1)企业出具的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
(2)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调取非本公司资料:
(1)经办人身份证
(2)律师证或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3)法院立案证明
(4)公安局介绍信
(5)检察院介绍信
二、有关调取公司档案资料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办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登记档案查询、调取或复制应提供以下手续:
(一)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及其他党政军机关持介绍信(公函)及查询人员工作(身份)证件,可查阅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二)企业工作人员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可查阅本企业的登记档案;法定代表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可查阅本企业的登记档案资料。
(三)律师受当事人委托,持法院立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和律师执业证可查询与代理事项有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四)其他企事业单位、个人因诉讼、仲裁等需要查阅企业登记档案的,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相关证明,可查阅与之相关的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因此,公民(个人)调阅、复印公司资料(章程),加盖工商局的材料证明章,要到核发该《营业执照》的工商局申请办理,按第(四)项规定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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