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分公司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材料?由于变更项目的不同,需要提交的资料也是有差别的。首先应该知道的是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这一条,让分公司在办理很多事情的时候,和一般公司有不同的地方。既然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那么总公司就要对其旗下的分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材料申请分公司变更需要的材料大致包括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要加盖公章;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要加盖公章等等,下面由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一负责人信息》,新任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