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提交的材料
非公司包含两个含义,第一是没有营业执照的企业;第二是非公司隶属于某个企业,因此与正常公司办理企业变更是有差别的。那么非公司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应该提交哪些材料呢?
非公司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材料
第一、撰写并提交《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A4纸打印出来,并且需要法人签字,另加盖企业公章;
第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需要企业加盖公章,并且由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签字;
另外需要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第三、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第四、变更名称应该报经批准,并且提交相关文件和许可证复印件。
非公司企业名称变更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经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许《申请材料接纳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许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奉告申请人应当补正的悉数材料。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资料完全、契合法定方法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挂号的选择并出具《挂号选择通知书》;需求对申请资料的本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挂号资料需求核实事项奉告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许驳回申请的选择。
第三步: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人能够凭《挂号选择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