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回事吗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回事吗
热门城市:八道江区律师 开平区律师 宁夏律师 江源区律师 丰润区律师 上海律师 靖宇县律师 滦县律师 承德律师“三期”,是国家规定的女职工享有特殊权利的期间,其中明确规定了女职工的生育假,对于生育假期间,女职工会有国家规定的生育津贴以及工资等,但是大家常会提及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回事吗?下面企常青小编为你解答。一、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回事吗?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是一回事,其主要区别体现在发放机构、享受条件等方面,具体如下:1、两者概念不同。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由国家给予的生活费用。而产假工资是用人单位发放给休产假职工的工资。2、两者发放主体不同。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给用人单位,再有用人单位支付给生育职员。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给职员。3、两项享受条件不同。享受生育津贴前提条件就是单位必须参加生育保险。且部分城市规定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满一定年限,例如一年。但是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没有达到缴费年限,仍需发放产假工资。4、两者范围不同。在实行生育津贴制度的地区,生育津贴包含产假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产假工资时候,由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二、能同时领取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吗?生育津贴不等同于产假工资,但具有产假工资的性质,包含产假基本工资。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所以生育职员不能同时领取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三、我国对于生育期的产假有何规定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职业女性休产假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保统筹基金报销相关医疗费和发放生育津贴;职业女性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现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一般规定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于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回事吗?通过上文,想必大家已经了解,生育津贴跟产假工资不是一回事,生育津贴是对于参加了生育保险的职工享有的,产假工资是对于没有买生育保险的人在产假期间应有的工资。对于两者的区相信大家已经了解,如果大家还想知道更多知识可以致电企常青。延伸阅读:男职工的生育保险怎么用生育保险可以不交吗单位能开除休产假的女职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