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什么情况下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企常青小编为您解答。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中断领取,中断原因取消后可继续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