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保定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2017年3月1日,保定市开始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涿州市、唐县启动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
据介绍,依据改革内容,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企业,不再提交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等材料,只需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免费进行45个自然日的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登记机关3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主选择一般注销或简易注销。
为什么要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注销登记是企业退出市场的必经程序。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化,企业准入门槛降低,“出生证明”两三天就开好了,但由于企业注销事关企业、投资人以及相关权利人的权益保护,注销的“死亡证明”办起来依然繁琐。
注销的核心是账务清算,为了保证债权人的利益,因此法律对注销的程序要求是比较高的。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注销流程需要作出解散决议(决定)、成立清算组、到登记机关备案、登报公告、45天后进行清算并作出清算报告、再到窗口提交注销申请等多个环节,前后需要提交近10份书面材料。
但是,对于那些没有实际开业或者没有债务债权的企业来说,这些注销程序就有些烦琐了。相关部门透露,他曾经看到工商总局的一份内参中说,“有的企业登记了以后根本就没有经营,但是想注销,却必须要有税务证明,但是它根本没有办过税务登记,怎么办?只能先办登记再去注销。”正因为此,去年国务院明确要求工商部门要进行简易注销改革的试点。
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流程怎么办理?
简易注销程序适用于三类市场主体:一是个体工商户;二是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一直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三是在从事经营活动中未发生债权债务的企业。目前已经实施的是针对后面两类企业的简易注销方案,该方案已经获得国家工商总局的认可。
以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为例,按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时,无须再提交公告材料和办理清算组备案,只需向登记机关提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权力机构决定解散的决议、全体股东或发起人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承诺书等,并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即可。
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盐城试点方案,目前已上报国家工商总局,尚待审批。相关部门透露,“其中的主要创新点是,对于符合3年没有年报等几种情形的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可以主动注销,而不必依其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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