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使用税税率
车船使用税税率
计算车船使用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例。车船使用税采取定额税率计税,分别按车船的种类、大小、使用性质规定不同的税率。由于不同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运输单位和个人的收人水平和税负能力差别较大,为贯彻合理负担原则,对车辆全国统一规定固定的幅度税额。 (1)机动车:①乘人汽车(包括电车)每辆每年税额为60元至320元;②载货汽车按净吨位每吨每年税额为16元至60元;③二轮摩托车每辆每年税额为20元至60元;④三轮摩托车每辆每年税额为32元至80元。 (2)非机动车:①人力驾驶(包括三轮车及其他人力拖行车辆)每辆每年税额为1.20元至24元;②畜力驾驶每辆每年税额为4元至32元;③自行车每辆每年税额为2元至4元。 车辆具体适用税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规定的幅度内确定。船舶的税额,区分机动船和非机动船、全国统一规定固定的税额。 (1)机动船按净吨位计征,150吨以下的,每吨每年税额为1.20元;151吨至500吨的,每吨每年税额为 1.60元;501吨至 1500吨的,每吨每年税额为2.20元;1501吨至3000吨的,每吨每年税额为3.20元;3001吨至10000吨的,每吨每年税额为4.20元;10001吨以上的,每吨每年税额为 5.00元。 (2)非机动船接载重吨位计征,10吨以下的,每吨每年税额为0.60元;11吨至50吨的,每吨每年税额为0.80元;51吨至 150吨的,每吨每年税额为 1.00元;151吨至300吨的,每吨每年税额为1.20元;301吨以上的,每吨每年税额为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