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船营分局关于拟吊销未按规定办理2005年度年检验照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公告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船营分局关于拟吊销未按规定办理2005年度年检验照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公告
吉林市船营区凯波实木门厂等1960户个体工商户:
经查:你单位在2006年3月31日年检截止日期前,未按规定办理2005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我局于2006年4月11日在《江城晚报》上发布了《限期个体工商户参加年检公告》,你单位在公告期限内仍未办理年检。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我局拟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现予公告。如有要求陈述、申辩、举行听证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上述个体工商户名单详见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船营分局一楼大厅公告栏。
此公告
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船营分局
200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