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权并购怎么办理?股权并购操作流程
大型企业股权并购尽量由专门的会计及律师进行处理,因为其中涉及到账务、税务、资产评估以及股权并购的协议等事项,各项业务办理难度较大。那么,企业股权并购如何处理呢?接下来,企常青为您整理介绍:
一、企业股权并购操作流程
1、成立股权并购专项工作组,开展初步调研,确定股权并购的目的,选择股权并购的意向目标公司,起草、洽谈、签订股权并购框架协议;
2、成立调查小组,对出让方、担保方、目标公司的重大资产、资信状况进行尽职调查,并集相关资料;
3、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分析、论证股权并购在经济、法律方面的可行性,防范各种风险;
4、委托可靠的资产评估价格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及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5、与股权出让方的谈判,签订股权并购协议书;
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7、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二、股权并购税务处理
(一)股权收购中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
1、一般性税务处理
对于收购方来说:收购方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进行支付的,应按税法规定确认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且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
对于被收购方来说: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且对其取得的股权支付和非股权支付均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2、特殊性税务处理
如果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2)被收购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股权的规定比例(75%);(3)企业重组后的规定期限内(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经营的连续性);(4)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权益的连续性);(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规定期限内(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则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对于收购方来说:收购企业取得被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对于被收购方来说:被收购企业股东可暂不确认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应为被收购企业股权的原计税基础加上非股权支付额对应的股权转让所得减去非股权支付的公允价值。
(二)资产收购中企业所得税的税务处理
1、一般性税务处理
被收购方应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收购方取得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2、特殊性税务处理
如果同时符合以下5个条件:
(1)资产收购要有合理商业目的;(2)资产收购不能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3)企业在收购另一家企业的实质经营性资产后,必须在收购后的连续12个月内仍运营该资产,从事该项资产以前的营业活动;(4)资产收购中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50%,且受让企业在该资产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5)在计算以上50%和85%的比例时要注意两点:一是在计算受让企业收购的资产不低于转让企业全部资产的50%时,应以转让企业原来资产的计税基础进行确定;二是计算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时,应以公允价值进行确定。
则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转让企业取得受让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受让企业取得转让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转让资产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上述内容为“企业股权并购怎么办理?”的介绍,如果您有其他疑惑,可咨询企常青工商财税顾问,我们会为您解答疑惑,并为您提供股权并购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解决股权并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