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许可证如何办理?流程及材料
烟草为我国提供了高额利润及税收,由于烟草的特殊性和其社会影响性,我们国家对其使用垄断制度管理,目的在于限制烟草的销量,保护本土的烟草业,还能打击走私和造假,同时也能补贴财政。我国对于一些经营烟草销售的企业,也是有严格限制的,需要办理相关许可后,才能经营烟草销售业务。那么,烟草专卖许可证如何办理?流程及材料有哪些呢?接下来,企常青为您整理介绍:
一、烟草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1、有适合烟草产品零售业务的资金;
2、固定经营场所;
3、符合当地烟草产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要求;
4、有关部门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适当的资金证明复印件;
4、一寸照片一张;
5、住宅证明书。
三、烟草专卖许可证办证流程
1、申请
申请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提交申请:
(一)可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烟草专卖局办证厅直接递交《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换证)审批表》及其他申请材料;
(二)可以通过登陆系统,在“网上办公”栏目直接进行网上申请。
2、受理
受理过程中,如申请人的申请事项属于本级烟草专卖局法定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各级烟草专卖局应当受理,并将加盖专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各级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3、实地核查
各级烟草专卖局受理后,将会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进行核查,核查申请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并结合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结果。
4、审核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核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的要求,对申请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是否办理意见,提交审批人审批。
5、审批
各级烟草专卖局的审批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当地合理布局要求进行复审,并在其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办理的,系统将发布领证公告,各级烟草专卖局加盖专用印章后送达申请人,申请以此为凭证前往相应的地点领取许可证;不予办理的,作出决定的烟草专卖局应负责将加盖专用印章的《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送达申请人,并告知其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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