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处和分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虽然,办事处和分公司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分公司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可在登记地点从事所经营的业务,并且,分公司的人员可以上社保;而办事处则不一样,办事处只负责接待、洽谈等职能工作,不具备承接公司业务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想要在全国各地开展实际业务,那么需要设立分公司,可通过当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为了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办事处和分公司的区别,接下来,企常青为您整理详细的内容,以便大家了解。
一、办事处和分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1、分公司,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分公司可以成为合同签约主体、诉讼主体、一定财产范围内的责任主体,最终责任由母公司承担。
分公司有两种形态:独立核算的和非独立核算的(虽有两种不同形态,但实际拿到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都是一样的,只是在申请税务的过程中,填写的表格内容不一样而已)。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财务是可以独立核算的,和母公司相对独立。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财务是不独立核算的,所有的收益和成本都计入母公司帐目。可以自由选择独立还是不独立核算,无需注册资金。办理分公司需要有注册地址。
2、办事处,只从事从公司经营范围内业务的联络业务和市场拓展,负责协调作用,不用去工商局办理任何手续,属于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机构。
除以上区别外,二者间的税收待遇也不同,主要体现在在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由于办事处不从事相应的经营活动,因此不需要纳税,开据发票和发货都必须由总公司完成,如果从事相应经营活动,则税务部门核查后有权予以征缴并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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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应该设立办事处?还是设立分公司呢?具体需要根据您的需求而定,可参考以下内容:
根据工商法规要求,有经营行为的必须采取分公司、子公司的形式,无经营行为可以设立办事处。在工商登记方面,办事处和分公司都属于公司分支机构,要求提交的材料基本相同。从分支机构职能上看,办事处是不具有经营资格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商业贸易合同进行营利性的贸易、投资活动,否则其签订的营利性协议是无效的。其职责仅仅是联络、了解分析市场行情、参与商务谈判。分公司、子公司能与客户签合同,开发票,全面展开业务,这是三者最重要的区别。
另外,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和总公司保持一致,只能从事与总公司相关的业务。而子公司就不同了,它可以做与母公司不同的产业。不过,如上文提到的子公司毕竟由母公司控制,要服从母公司的总体战略和总体利益的需要。
三、登记注册材料
(一)设立办事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办事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的企业章程复印件;
3、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的股东会要求设立分支机构的决议;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公司对办事处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文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二)设立分公司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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