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未年报异常怎么处理?
企业没有进行年检,就会被拉入异常,而且会影响到法人股东的信用征信,那么,未年报的企业被工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要怎么办才能移出来?接下来,企常青为您整理介绍:
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况
1、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因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4、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营业执照未年报异常怎么处理
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补报后需搜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移出异常名录申请书前往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的企业监管部门申请移出异常名录,移出申请应写明申请的机关,未按时年报的原因、补报的时间,申请的内容、落款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2、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3、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账户。
4、正本与副本的区别:营业执照的正副本是是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在实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如果讲区别,那仅仅是外表的形式而已,使用上正本是“必须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明显处,否则可能因未悬挂执照而受到处罚;副本一般是用于外出办理业务用的,比如: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订合同等等。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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