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设立分公司可以给员工上社保吗?
在北京设立分公司可以给员工上社保吗?答案是:可以的,因为员工与企业存在劳务关系,按照规定分公司需要为员工上社保。母公司可以在全国各地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到当地工商和税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此外,还需要办理社保开户,以便为员工上社保。那么,分公司如何为员工上社保呢?接下来,企常青为您整理介绍:
一、分公司购买社保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员工自己办理社保公司不为员工办理社保,将社保费发给员工,由员工自己购买社保,发放社保费金额可以按照当地个人上社保所需费用低额计算,也可按照当地法人为员工上社保的单位应缴纳低额计算。办理社保需要员工自行解决,且不说过程繁杂,单论员工自行缴纳社保的自觉性也是无法保证,很容易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在总公司注册地办理社保这种方式是完全合法的,没有任何的法律风险,但是员工离职或退休时,养老险只能转移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费部分不能转移;医疗险有些地方可以做异地登记,但如果在B地医院就医,在A地社保报销报销手续麻烦,耗费时间长,社区医疗无法享受,且住院报销会有一定比例的影响。
二、分公司社保开户流程
1、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法人(负责人)代表身份证到社保局申请开户。
2、索取表格,填写公司参保人员名单,并复印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
4、由社保局确定员工缴费标准后,到地税部门开票。
5、到建设银行(有的地方为农行)交钱。
6、最后带缴费凭据回社保局登记即完成。
三、分公司设立流程
第一步: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全体股东签字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
3、投资人电话;
4、授权委托书;
5、主要经营范围;
第二步:工商登记注册
1、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字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授权书委托;
3、公司章程&设立分公司文件;
4、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户口证明原件、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5、员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6、场地使用证明;
7、分公司负责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其他(如健康证明等)。
第三步: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用“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一个银行账户。
第四步:去银行开个基本账户
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正本和复印件以及总公司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开通基本户需要填写很多表格,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原件、负责人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组织机构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原证原件、公章、财务章、负责人印章及总公司所有资料复印件。
开通基本户时还需要购买密码器(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大部分银行都有这个规定),密码器400元左右(各家银行收费不同) )。今后公司开支票、划款时,都需要使用密码器来生成密码。
第五步:税务登记证书(国税、地税),申请发票
凭开办公司的“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国税、地税)、“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上述内容为“在北京设立分公司可以给员工上社保吗?”的介绍,如果您有其他疑惑,可咨询企常青工商财税顾问,我们会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