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申请流程
分公司属于企业的分支机构,因此分公司是没有法人的,其管理者称之为负责人,在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面也只有负责人这一栏信息。如果分公司要更换负责人,那么,您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变更之后会领取新的营业执照。接下来,企常青为您详细介绍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申请流程。
在办理之前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需要填写《分公司、分支机构、业务单位登记(备案)申请表》,主要填写公司的基本情况,以及变更前后的内容;2、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3、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变更时,还应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4、总公司公章。填写的表格和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总公司公章,所有表格需加盖总公司公章,不加盖分公司公章;5、总行法定代表人签字;6、新负责人签字;7、无需原负责人签字。
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具体流程
第一步:准备好上述各类材料,并携带总公司提供的新老法人任免的红头文件复印件,到政务中心工商窗口领取企业信息变更表,填好后交给新老法人签字;
第二步:然后带以上材料以及新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分公司公章到工商局窗口办理变更,将材料提交给工商所老师进行审核。
第三步:经过审查核准后,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分公司负责人承担什么责任?
分公司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责任均由总公司承担,但是分公司负责人可以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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