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有哪些?与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不同?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以下为发起人,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以下5个方面:
(1)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达到法定人数。发起人的资格是指发起人依法取得的创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发起人中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5个以上的发起人。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2)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对有特定要求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要高于1000万元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为了筹集公司资本,出售和募集股份的行为。设立阶段的股份发行分为发起设立发行和募集设立发行两种。发起设立发行是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募集设立发行是发起人只认购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依法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由依法批准设立的证券经营机构承销,由银行代收并保存股款。招股说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认股人的权利、义务;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未募足时认股人可撤回所任股份的说明。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不仅是公司设立的基础,也是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准则。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后,以募集方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经由认股人组成的创立大会决议通过。
(5)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中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名称必须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对公司内部行使管理权、对外代表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是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股东大会是由股东组成的公司权力机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都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董事会是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董事、经理和公司的活动行使监督权;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
(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股份公司作为法人和市场的主体,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决定了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司盈亏自负的经营机制。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其主要差异是:
1.股东的数量不同。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规定3O人的)。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注册的资本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
(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
(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额高于上述规定者,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对允许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1000万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
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人数较多而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用的权限受到一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
7.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股票。
8.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各股东即可,无须公告和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设立程度复杂,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难于操作和难于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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