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负责人变更流程及所需材料
分公司负责人如何变更?一家公司可以成立多家分公司,企业可以在全国不同的省市设立分公司,每家分公司可以安排一位负责人。分公司经过长期的发展,会遇到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的情况,此时,需要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申请,提交负责人变更材料。分公司负责人变更流程及所需材料是怎样的?接下来,企常青为您整理介绍:
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5、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6、分公司新任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注:(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分公司负责人变更流程
1、可携带上述的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提交信息后,工商部门会对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变更;
2、通过线上办理负责人变更,例如:北京地区可通过“e窗通服务平台”进行办理。可参考“e窗通变更法人”。
分公司负责人相关常识
分公司负责人可以由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任。
分公司负责人的权利义务一般都约定在公司章程里,受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约束。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因此申请设立分公司是用总公司章程报备即可。
但一般需要提交股东会设立分公司的决议或者总公司章程修正案。
对总公司章程修正时可以添加对分公司及其负责人调整的具体条款,一般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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