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股东变更
对于很多公司来说,为了让公司更好的发展,或是当股东有其他的资金需要时,可能会涉及到股东变更。而外资公司办理股东变更所需的材料和流程和常规流程是不同的,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外资公司变更股东的资料和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所需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3、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还应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
4、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原件1份,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
5、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及审批机关的批准证书副本
6、审批机关批准的章程、合同修正案(外商独资企业免交合同);
7、新投资者的资格证明;
8、新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流程:
1、申请人根据办理审批的内容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报外经委;
2、外经委受理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复或答复;
3、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4、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5、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外资企业股东变更要注意的事项
一、外资公司股东变更条件
(1)股权转让后,中外双方股东持股比例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股权转让价必须以公司净资产值(所有者权益)为标准计算,股权转让价不得低于转让份额所占公司净资产值的90%。
(3)已质押的股权须先解除质押才可转让。
(4)公司的新股东是境外(包含港、澳、台等地区)的公司/企业的,境外(包含港、澳、台等地区)公司/企业股东或是实际控制人一般不得含有中国大陆自然人,若是境外(含港、澳、台等地区)的公司/企业的股东或是实际控制人含中国大陆自然人的,须出具外汇管理局批准其在境外投资的许可批准证明才可办理。
二、外资公司股东变更审批机构
(1)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元以下的鼓励、允许类型的项目(不包括外资并购、商业分销、跟法律、法规与规章规定需上级部门或是其他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区经促局审批。
(2)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允许类项目(不含外资并购、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省级部门或其他部门审批的项目),由区经促局初审,再上报市商务局审批。
(3)投资总额在1亿美元以上、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允许类项目,投资总额在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项目,外资并购项目,特殊商品商业分销项目,以及商务部委托、授权审批的项目,由区、市商务部门初审,再上报省商务厅审批。
(4)投资总额在3亿美元以上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投资总额在5000万以上限制类项目,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商务部批准的项目,由地方商务部门初审,再上报商务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