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变更:北京跨区变更公司税务流程
北京公司跨区变更税务怎么操作?工商方面的变更是比较简单的,重点在于税务的变更方式。因为税务部门要求跨区变更必须要办理税务变更,此项操作流程比较复杂,而且存在不予受理的情况。我们建议不到万不得已,不需要进行跨区变更。在办理变更之前一定要提前准备好各类材料,按照如下流程进行办理跨区变更事务:
税务变更:北京跨区变更公司税务流程
办理范围
因本市内生产经营地发生变化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企业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纳税人”),本市迁往市外的纳税人除外。
办理部门
年度缴纳税款(国税和地税缴纳税款之和)10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跨区迁移事权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年度缴纳税款(国税和地税缴纳税款之和)不满1000万元的纳税人跨区迁移事权在各区(地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网上办理方法
企业申请办理跨区迁移手续的,需使用“一证通”登录北京市网上税务局,原国税业务进入“跨区迁移”模块,按要求填写表单并上传附件。
目前网上主要办理跨区迁出,迁入手续还请到迁入局办税服务厅办理。
温馨提示
一、三种不予受理纳税人:
(1)存在稽查在查案件;
(2)防伪税控风险纳税人;
(3)在内网受理平台中存在强制类内部协查。
注意,没有五证合一的纳税人也无法办理跨区迁移。
二、存在强制监控类事项的纳税人,请办结后再申请跨区迁移。
“强制监控”类事项:
(1)存在税收违法行为处理流程未处理完毕;
(2)存在未缴销的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监控;
(3)存在欠税(不含规费);
(4)存在未结报的税收票证信息;
(5)有在查的案件;
(6)存在已发起未办结的待办任务;
(7)已开票未入库
三、注册地址必须要与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一致,如有不同,请自行在网上税务局变更。
四、纳税人无需结缴发票、注销税控设备,无需清税申报。
五、网厅受理迁移成功后,请在征期内尽快携带税控盘、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件等前去迁入局报道,以免产生严重后果,如税控失控,逾期申报以及滞纳金。
跨区迁移用户操作手册
01
用户登录
企业用户用一证通登录北京市网上税务局
02
业务办理
登录成功后,通过原国税业务下的网上办税(客户端)的业务--税务登记--跨区迁移
也可以通过原国税业务下的网上办税(网页端),通过导航栏中“税务登记”模块访问“跨区迁移”。
填写表单,提交附件
点击“跨区迁移”,选择要办理的业务,进入表单填写界面。
附送资料
企业用户点击“添加附件”上传资料,上传完成勾选后点击提交。
具体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上传资料”按钮弹出“附件资料管理”界面(下图),界面中已经显示正在办理业务需要上传的附件资料清单。
企业用户鼠标双击清单名称或点击“操作”列的图标,在弹出的窗口列点“上传附件”,可以浏览电脑上已经准备好的文件。
第二步:选择图片文件后,企业可以看到已选择图片的内容、大小等资料,点击“开始上传”,完成上传操作会提示“上传附件成功”。
附件资料必须是PDF文件或图片格式文件(PNG、BMP、JPG、JPEG)。
图片文件最大不超过500K,PDF文件最大不超过2M。如果企业需要报送WORD或EXCEL文件资料,请把关键资料页转换成PDF文件上传。
第三步:完成以上操作步骤后,企业点“返回”按钮,在下一个界面中点“关闭”,即完成上传操作,在表单填写页面“附件资料”部分可以看到已经上传的附件清单。
表单状态为“填写完毕”前提下,已经点击“提交申请”按钮,申请事项报送税务机关审核。
收取回执
受理通过
第一步:企业用户在“我的办税厅”界面下部(见下图),“已办理业务”区域,在“申请状态”列次可以查看税务机关的受理结果。
第二步:企由于受理回执只有在网上受理成功,但尚未迁出这段时间可以领取,这个时间比较短,所以在实际迁出状态可能查询不到受理回执。而请您尽快办理迁入手续,对方局迁入成功后,您可以点击业务名称,进入业务明细信息页面,查看受理结果的详细反馈信息。
第三步:迁出成功后系统会向企业用户在《受理迁移采集表》中填写的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手机发送消息,提示纳税人到迁入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到。
资料补正
第一步:企业用户在“我的办税厅”界面下部(见下图),“正在办理业务”区域,可以查看税务机关的受理结果。
第二步:企业用户点击这项业务,重新添加附件上传。
不予受理
第一步:企业用户重新点击“跨区迁移”,系统会弹出下面对话框,显示用户跨区迁移申请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的结果。
第二步:企业用户点业务名称,进入业务明细信息页面,可以查看受理结果的详细反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