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香港注册公司重要通知
在香港注册公司的好处是方便开展海外业务、进行境外融资以及在香港上市,内地多数具备较大规模的企业会选择在香港再注册公司。在香港注册公司税率低,而且贸易较为自由,被评为全球最具自由经济体,而且政府对香港公司的干预较少,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会选择在香港注册公司。据香港公司注册处显示,近些年来内地企业在香港注册公司的数量在逐渐上升。为了规范在香港注册的企业,2018年香港注册处发布了重要的通知。
2018年香港注册公司重要通知:
2018年,为提高香港注册公司的实益拥有权的透明度,打击洗黑钱及恐怖分子,香港公司注册处近日颁布新规:自2018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凡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上市公司除外)须在其注册办事处或其他香港境内地址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简称SCR),以供香港政府执法人员随时进行查阅
凡未履行上述责任,即属刑事罪行,有关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各处第四级罚款(即25000港元),如情况适用,另每日各处罚款700港元。对于填写内容确保真实,虚假陈述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100,000-300,000港元及监禁6个月至2年。如属须登记人士,敬请阁下在7日内做出决定,以免逾期产生不必要的罚款及刑事罪行。
SCR内容包含:
1.SCR建册,填写表格;
2.备存地址,担任法定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