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工商局下放两类企业登记注册权限
无锡市工商局下方两类企业登记注册权限,目的在于深入推进公司注册登记的便捷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该举措也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最大限度让创业者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的工商登记服务。
无锡市工商局最新公布消息:自6月1日起,将有限合伙企业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这两类企业新设的登记管理权限下放至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这也是继3月份明确梁溪区存量企业增加注册资本至200万元以上无需再将企业迁至市工商局登记之后,市工商局的又一简政放权举措。无锡市工商局要求,自2017年6月1日起,新设内资有限合伙企业和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实行属地登记和管理,由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登记管理职能,但市政府批准新设或市属国有企业投资新设的不在此次调整的范围之内,仍然由市工商局登记。为避免企业往返,同时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市工商局规定,6月1日前已名称预核准但未进行设立登记的,以及上述两类存量企业的变更、注销、备案、年报等暂不做调整。
自国家开始倡导“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来,各个地区的工商部门不断简化审批、放宽准入的政策,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成为创业资本,催生社会发展新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