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分析
一、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由来
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根据1891年4月14日于西班牙首都马德里签定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根据1989年6月27日在马德里通过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及其共同实施细则建立的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的商标注册体系。
二、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特点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特点就是省时、省力、省钱,商标注册提交一次申请,使用一种语言交一次费用,一年之内完成。
1. 省力:联盟成员国的商标主管机关直接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办理商标国际注册事宜,不需要委托国外的代理组织代为申请。
2. 省时:商标国际注册的日期,以国家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商标局在申请手续齐备的情况下,编写申请号,并在30天内将申请书件寄国际局。如果商标国际注册申请手续完备,大约需要3-4个月的时间,国际局可发商标注册证。
申请中指定的各保护国家根据各自的国家法律受理审查申请。若申请保护的商标(即延伸保护的商标)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一年内(议定书国家一年半内)被指定保护的国家驳回,申请人可根据该驳回的国家法律,委托代理组织进行申诉。若在上述一年(议定书国家一年半)期限内申请未被驳回,则商标视为自动获得保护。
3. 省钱:缴纳以瑞士法郎计算的统一的规费,不需要到成员国内每个指定保护的国家分别缴纳费用。国际注册费用低于分别到每个国家注册的费用。
三、中国与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中国自1989年10月4日正式成为《马德里协定》成员国之后,即开始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后于1995年12月1日加入《议定书》。
中国企业或个人均可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在同一种申请书中,中国申请人可指定属于《马德里协定》的国家保护自己的商标,也可以指定属于《议定书》的国家保护自己的商标,或者既指定《马德里协定》的国家,又指定《议定书》的国家。
四、我国部分地区马德里商标奖励政策(请以最新通知文件为准)
清远(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文件)
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国际商标的,每指定1个国家或地区,奖励0.2万元,每件最多不超过20个国家或地区
佛山顺德(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文件)
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每获得一个指定国家(地区)注册的资助1000元,每件最多资助10个国家(地区)
在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或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取得商标注册的,每件资助5000元。同一申请人每年最多资助5件。
在国外单一国家取得商标注册的,每件资助2000元。同一申请人每年最多资助5件。
深圳龙华(有效期2025年8月4日)(具体文件)
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按指定国家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1000元,每件最多资助20个国家或地区;在获取马德里国际注册证书后凭证书一次性申领资助,各指定国家核准注册后不再重复资助;
在欧盟、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5000元;
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2500元;
在香港、澳门、台湾取得注册的,每件资助1500元。
重庆市合川
对获得境外注册商标的,每件最高一次性奖励2万元。
佛山高明(具体文件)
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的,在获取《商标注册证》并通过各指定国核准注册后申领资助,每件给予一次性资助8000元。
在欧盟或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的,每件给予一次性资助5000元。
在单一国家取得注册的,每件给予一次性资助1200元。
在港澳台地区取得注册的,每件给予一次性资助1000元。
中山(具体文件)
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注册商标的,在获取《国际注册证》并通过各指定国家或地区核准注册后,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给予一次性资助1万元,每件最多资助4个国家或地区,同一商标注册人每年获资助不超过5件。
在欧盟或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取得注册商标的,每件给予一次性资助0.3万元,同一商标注册人每年获资助不超过5件。
在国外单一国家取得注册商标的,每件给予一次性资助0.2万元,同一商标注册人每年获资助不超过5件。
在港澳台地区取得注册商标的,每件给予一次性资助0.2万元,同一商标注册人每年获资助不超过5件。
昆明经开区(具体文件)
在境外新获核准注册的商标,每新注册1件一次性奖励4000元;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注册的,每新注册1件一次性奖励8000元,当年度累计奖励不超过20万元。
宿迁(具体文件)
对获得马德里体系商标注册的,给予商标权利人每件1万元资助,通过非马德里体系获得注册的,给予商标权利人每件0.5万元资助
扬州(具体文件)
对获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每件给予注册商标所有权人不超过1万元奖补(同一商标在不同类别、不同延伸国按一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