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驳回商标复审
一、什么是驳回商标复审
驳回商标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二、驳回商标复审的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二十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商标驳回复审的机构是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与商标局同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下设的行政执法机构,级别相同,互不隶属,在职能上互有区别,相互独立,又相互关联,同是商标确定权行政程序的有机组成部分。比如,商标局驳回的商标,经商标申请人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做出与商标局相反的决定,商标局必须执行。
之所以设立商标复审程序,其中一点就是商标复审作为商标局审查和裁决的积极补充,相当于商标局的一个复议机构,为相关权利人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和保护自己的权利提供了程序保障。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维护和保障商标申请人和相关权利的切身利益,这是当事人的重要权利。
三、申请驳回复审的条件和理由
一个商标由申请人提出注册后,商标局根据《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对商标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商标局认为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初审公告,对于其认为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