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的预借和报销
差旅费的预借和报销
(1)差旅费的预借和报销 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需借支差旅费时,应首先到财会部门领取井填写借款单,按照借款单所列内容填写完整,然后送所在部门的领导和有关人员审查签字。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使用统一的“差旅费借款结算单”,也可以使用普通的借款借据或者借款凭证。财务部门根据借款单编制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贷:库存现金 出纳员根据单位内部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对借款单和付款凭证进行审核,认为手续齐备并符合制度规定要求的即可予以支付。 (2)差旅费的报销 出差人员回到单位后报销差旅费,首先应填写报销单,经所在部门和财务部门领导审查签字,由财务部门有关人员对差旅费进行结算,编制会计凭证后交出纳员具体办理现金收付。 在具体结算报销过程中,对于实行定额备用金的部门和有关人员按其实际报销金额,编制现金付款凭证,其会计分录为: 借:有关科目 贷:库存现金 这里的有关科目取决于出差人员的业务部门和工作性质而定。在这方面,不同的单位具体情况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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