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中药专利存在的问题
1.专利数量少
作为我国医药的“国粹”,中药在中国有数千年的历史,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底蕴,具有浓厚的民族色彩和地域特征,所以我国在中药领域本应拥有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但事实却是,我们在这方面遭受了本不该有的损失。虽说我国是中药的发源地,拥有1万多种中药资源和4000多种中药制剂。然而,中药大国却是出口小国,并且中药专利申报数量非常小。从1985年至今的20年间,我国中药发明专利的数量竟然“原地踏步走”,一直徘徊在1700件左右。而在国外申请专利的数量更是少之又少。
与国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外制药企业对中药专利申请却不断“升温”。去年,诺华大张旗鼓地与我国中药研究所合作,以独特方式进军我国中药产业。其他一些跨国药企也不断利用合作、并购、兼并等方式“抢夺”我国一些有价值的古方、验方。据悉,在美国的中药专利申请中,日本已经占到近一半,而中国却几乎没有。
2.企业的专利申请保护意识弱 据调查,在中草药国际市场上,日本和韩国占了80%~90%的份额,其原料70%~80%来自中国,而我国有4000多种中药制剂,在国际市场仅占3%~5%。我国中药专利申请中,中药复方制剂的申请占总申请量的70%以上。从中药中提取有效成分的发明专利不多,仅占中药发明申请的7%左右,出现了翻版药的地位超过了原版药,这导致我国中药现代化和国际化相当被动和不利。
第一,当今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无疑给世界各国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的舞台,也提供了获取各自利益的机会。尽管我国在中药行业占有极大的优势,但是,一般都放弃了国外市场,只满足于国内市场的竞争。而国内市场,由于有中药品种保护这一行政手段,企业的技术竞争程度还不激烈,所以企业对专利保护的要求尚不强烈,只是采取观望态度。而很多科技人员普遍存在“重成果、轻专利”的观念,导致了中药科技成果产权流失严重。据调查,大多数科技人员认为,申请专利不如申请院内外科技成果奖实惠,获奖比取得专利权光荣。一项科研成果完成后,科研人员首当其冲想到的是发表论文。因此,很多核心技术被国外轻而易举获得并抢先申请专利。
第二,专利申请程序时间长,费用高,也让很多企业望而却步。一项发明要获得专利,必须通过专利局的审批,只有通过审查的申请案予以公告才授予专利。而一般这种程序消耗时间较长、费用较高,因此很多企业不愿意负担。这也为后来的国外企业抢占注册提供了机会。例如人参蜂王浆最早是我国吉林生产的,但在美国被他人申请了专利;牛黄清心丸本是我国的传统中药品种,但韩国人通过专利保护来抢占中国国内市场。
3.专利制度的不完善 我国专利制度建立较晚,专利法颁布至今也仅20年的时间,我们对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和应用还处于起步阶段,而美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至今已有90年的历史,因此我国的专利制度还存在着很多漏洞和缺失。跨国药企诺华公司与葛兰素史克公司积极与国内天然药物研究“先锋”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合作,通过技术交流、资源共享和共建实验室开展天然化合物和新药研究。业内人士一语道破玄机:跨国企业进入中国瞄上的不仅是中国“物美价廉”的科研人才,更重要的是盯上了中药缺少“专利”这一天然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