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独立核算与其他三方共同投资开发项目企业所得税怎样交纳?
分公司独立核算与其他三方共同投资开发项目企业所得税怎样交纳?
回复:
贵公司应明确开发主体是以分公司开发还是独立成立的法人公司开发?按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不是由其他三方共同投资成立,而是由总公司成立的分支机构。首先应确定项目开发主体。
若确属于分公司开发的项目,分公司属于非法人二级分支机构,则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企业所属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并按《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税款分配,分支机构凭总机构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分支机构进行季度预缴申报需要报送的资料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3、企业财务会计报表(通过网上资料采集系统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