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征收企业是否需要每年申请重新鉴定?
核定征收企业是否需要每年申请重新鉴定?
问:我公司上一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本年仍需实行核定征收方式,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在每年6月底前对上年度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进行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前,纳税人可暂按上年度的核定征收方式预缴企业所得税;重新鉴定工作完成后,按重新鉴定的结果进行调整。因此,纳税人当年仍按照核定征收方式,不需要再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主动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