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限制要求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时候对股东人数是有要求的,并非想设定多少就设定多少,股东人数应该符合公司法的要求。详情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以资本联合为基础,同时也具有人合的性质,股东之间要求有一定的信任关系,股东数量也应有所限定,以便于公司在进行重大的经营决策时,能够协调一致。设立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新的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最高人数进行限制,不得多于50人;但最低人数没有进行限制,也就是说可以设立一人的有限责任公司。废除旧《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规定(必须有两以上的股东,但最多不得超过五十人)。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十九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家以国有资产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经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为单独的投资主体,即设立只有一个股东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境外投资者在我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按照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可以设立外商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