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到期续展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
商标到期续展的时候,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大厅直接办理。目前,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共有近150家,分布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如需办理商标续展,可以联系企常青客服人员。
商标到期续展需要注意的两个问题
1、续展注册商标是委托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为办理,还是直接到商标局办理,申请人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申请人熟悉律法规及相关程序,经常 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通邮状况良好的,可以直接到商标局办理;若不具备上述条件,最好还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理;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转让注册应当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商标局在对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往往要给申请人发出各种文件,如补正通知书、驳回通知书等。这些文件大多要求申请人对原申请内容做一定修改并回复。这些文件一般通过邮局邮寄,鉴于我国部分地区的邮递通道不是很畅通,加之有些申请人地址发生变动,商标局发出的文件申请人收不到的现象屡有发生,影响了转让注册的进程。
2、一个注册商标,具有一定的使用期,其使用期限自核准注册之日起,有效期为十年,对于经过多年使用,已届有效期的注册商标,已经形成了一种无形资产,并为广大公众所熟知。其潜在的价值是巨大的。所以当注册人认为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依法及时提出续展申请。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提出续展申请。《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续展期限包括两部分:一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6个月;二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6个月即宽展期。商标注册人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了续展申请并交纳规定费用,即可以延长注册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