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营业执照公证办理方式
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北京市国信公证处受理以下两种情况的公证申请:
1、申请人是在北京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被证明文书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办理营业执照公证一般需要提交的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代办人员身份证件原件。
4、办理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5、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严谨、不完整,不能准确证明所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要求补充证明材料。
公证书用于美国、韩国、奥地利、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需要加做译文相符公证。
办理营业执照公证的程序?
1、申请。申请是指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办理公证的请求。
2、受理。受理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初步作出接受办理的决定。
3、审查。审查是整个公证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决定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的关键。
4、取公证书。公证处出具公证书。
5、交费。公证费是指国家公证机关在行使公证职能过程中,依法定标准向申请公证当事人征收的有关费用,它是国家司法规费的一种。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后,应按照司法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核定的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