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购入模具价值在万元以上该如何处理呢?
企业购入模具价值在万元以上该如何处理呢?
问题: 企业购入生产用的模具,价值都在万元以上,但使用期限不定,在税务方面应该如何处理呢?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 ” 如果贵公司的模具符合上述固定资产的标准,则应将模具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其折旧年限应不低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