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退股有哪些限制
我国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退股的方式退出公司,但毕竟股东退股关系到公司本身的经营发展,为了防止出现一些违法的事情,我国对股东退股作出了相应的限制。那么股东退股有哪些限制呢?请阅读下文了解。
公司体系是个复杂的利益系统,各公司参与人之间的利益休戚相关,任何一方利益的变动都会影响到其他参与主体的利益。股东退股会产生公司资本减少的客观后果,公司资本的减少使公司的偿债能力下降,从而影响到公司债权人的清偿。如果股东和公司串通一气,通过股东退股逃避债务,还会构成对公司债权人的侵权。因此,必须对股东退股做出必要的限制。
新《公司法》没有对此做出规定,笔者认为,对股东退股应当做出以下几方面的限制:
第一,公司负债大于资产的情况下,退股股东应当提供担保。当公司的债务不能清偿时,退股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清偿责任。
第二,公司收购价格不能超出公司的净资产,否则,公司的债权人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失。
第三,股东退股应当履行公示程序,按照公司减资的程序,通知或者公告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不同意股东退股的,公司应当清偿其债务,然后继续进行退股工作。这防止股东和股东或公司串通起来逃避公司债务的重要防范措施。实践中,若任由公司股东退股的话,势必造成这个市场的混乱。公司无法正常经营生产,而公司债权人也可能无法追讨自己的债权。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股东退股方面的限制,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股东退股方面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