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款能否税前扣除
赔偿款能否税前扣除
问:我单位是一家环卫公司,刚入职几天的环卫工人还没有来得及买意外伤害保险,就出现事故导致死亡,现双方已达成一致,公司赔偿死者家属30万元。该赔偿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若可以扣除,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所称合理的支出,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因发生意外事故,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支付的工伤赔偿款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应当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如劳动保障、保险、法院等部门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以及赔偿款支付凭证、员工家属收取赔偿款后的签字证明等资料,办理税前扣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