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期所得税费用为负数可以吗
我公司本年利润总额100万,税率25%,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200万,本期应缴所得税50万,本年有减值准备300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75万,递延所得税费用-75万,本期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50+(-75)=-25万,是否正确?损益表中列示的所得税费用是否可以为负数?
审计说所得税费用不能为负数,应该为零,那种说法对?
可以为负数。
此处的所得税费用是和利润总额(会计的概念)进行配比的,是会计的概念,由于递延资产的考虑,该部分的所得税费用完全可以是所得税收益,看看《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里面的报表重要项目的说明提到所得税费用的组成部分的时候都有个括弧(收益)两字!只有填列负数财务数据才能是真实反映到当期净利润中去了,按照权责发生制该部分收益实际上已经确认,只是没有兑现而已。
当期所得税只能是大于等于零,这个烂鬼审计是不是搞错了?你应该追问他为零的依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