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屋申请代开具发票需提供哪些资料?
个人出租房屋申请代开具发票需提供哪些资料?
问:我是北京居民,有一房屋要出租,请问去税务局代开具发票时都要提供那些资料?
主要提供以下两类资料:
(一)经办人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完税凭证及复印件和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提示:合法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或其它有效证件;书面证明材料包括:付款方出具的服务或劳务的项目、单价、金额和发生经营项目的原因,包括涉及需要提供服务或劳务的协议、合同书、产权证明等相关书面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经签章确认。特殊情况也可以由双方或收款方提交以上材料。
申请代开具发票的个人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行缴纳各项税款,凭完税凭证办理代开具发票手续。根据京地税征〔2009〕37号文件规定:纳税人申报办理个人出租房屋纳税手续时,应携带出租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或其他证明房屋性质的资料,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出租房屋性质,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