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纠纷解决方式,摄影作品著作权纠纷哪种方式解决
著作权纠纷解决方式,摄影作品著作权纠纷哪种方式解决
随着图片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成熟,由于摄影作品使用问题而产生的摄影作品著作纠纷开始增多,采取什么方式来解决这种纠纷呢?本文主要为您介绍著作权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摄影作品著作权纠纷当事人在选择何种形式解决纠纷的时候要考虑哪些因素。一、著作权纠纷解决方式协商和解: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著作权争议,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不损害国家和集体的正当权益,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直接进行协商,自行解决争议。协商并不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法定方式,但当事人双方如果能够就事实的认定与纠纷的解决办法达成一致,协商和解是一种最简便易行的方式。调解: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调解人的协助下,协商解决著作权争端。即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到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或双方当事人信任的其他机关、个人处进行调解。调解达成一致的,可以签署调解协议。调解协议具有合同性质,应该采取书面形式,规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双方当事人均有义务履行调解协议。仲裁:也称为公断,指争议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第三者做出裁决。仲裁既可以是著作权侵权纠纷,也可以是著作权合同纠纷。我国实行的是或审或裁,著作权纠纷双方如果选择仲裁,实际上就是放弃了向人民法院诉讼的权利,不能再就纠纷本身向人民法院起诉。著作权仲裁实行一次裁决制度,无论哪级仲裁机构做出的裁决都是终局仲裁。仲裁制度必须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一方同意仲裁,另一方不同意仲裁的,仲裁机构不能做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对于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民事诉讼:如果发生著作权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也不同意仲裁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诉讼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比较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而言,通过法院处理著作权纠纷是一种具有权威和制约力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二、摄影作品著作权纠纷哪种方式解决发生著作权或者其他民事纠纷,当事人双方选择哪种方式解决,出于双方自愿。摄影师在考虑以何种形式解决纠纷的时候,应该注重这样几点:1、利益侵害程度:如果自己本人受到的侵害比较轻微,比如报刊署名错误、转载自己的作品没有支付稿费等就不必采用诉讼等方式解决问题。直接与相关单位的人员联系也许就可以获得比较圆满的结果。2、诉讼成本:律师费、案件受理费、鉴定费、调查费、差旅费、诉讼费等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有的摄影师发现自己作品受到侵害后,提出了很高的诉讼标的,这样做是不是有利,应该仔细考虑。因为诉讼标的越高,为诉讼支付的费用也就越大,即便最后赢了官司,从经济利益上讲也可能是得不偿失。3、权衡对方当事人的态度。再发生侵权纠纷时,一些侵权者承认侵权行为的存在,而且态度比较好,并提出了一定的解决方案,表达了对方的诚意。因此,和解对双方都是有利的。如果从对方的态度中可以看出对方根本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或者觉得对方没有诚意履行他们做出的承诺时,最好选择诉讼。4、考虑时间、精力等多种因素。有的摄影师很忙碌,根本没有时间顾及侵权问题,因此选择和解方式处理纠纷,可以节约时间、精力去从事创作。一旦选择诉讼就要考虑诸如:聘请律师、收集证据、递交诉状、出庭参审等许多事宜,而且一般的普通程序从立案到一审判决,法定期限是6个月。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是不是有价值,摄影师也应该认真考虑。以上就是著作权纠纷解决方式,摄影作品著作权纠纷选择哪种方式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目前摄影作品被盗用的现象十分普遍,维护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不仅关系着摄影师个人的利益,而且直接关系着我们能不能建立起一个合理的图片市场运作机制。摄影师一旦发现自己的作品被盗用,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摄影师不了解著作权法律的,可以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