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应用

企常青官方微信 看谁扫的快! 福利就是你的!
主页知识库知识产权

著作权法定许可条件是什么,著作权法定许可内容有哪些

2017-03-22 00:00:00
978
来源:企常青

著作权法定许可条件是什么,著作权法定许可内容有哪些

著作权法定许可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但是也不能滥用,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著作权法定许可适用条件是什么,然后了解著作权法定许可内容有哪些,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著作权法定许可条件以及著作权法定许可内容。一、著作权法定许可条件是什么法定许可,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可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同意而使用其已经发表的作品。法定许可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根据法定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中国《著作权法》对法定许可规定了四种情况:期刊转载、文艺团体表演、录音唱片制作录音制品、广播电台和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和电视节目;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则不得使用,否则构成侵权。法定许可使用作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许可使用的作品必须是已经发表的作品;第二,使用作品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第三,著作权人未发表不得使用的声明;第四,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和著作权人的权利。二、著作权法定许可内容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23、33、39、42、43条的规定,法定许可包括以下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上就是对著作权法定许可条件以及著作权法定许可内容的介绍,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著作权法定许可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但也会因为与合理使用混淆而引发纠纷,因此建议您有疑问时咨询专业著作权律师,律师经验丰富,相信他们会给您更好的建议及帮助。

声明:以上内容由企常青结合政府网站、互联网及相关政策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发送邮件至 shichang@qichangqing.com 进行反馈,一经核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企常青

相关最新文章

什么叫双软认证?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

如何办理双软认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北京双软认证流程、材料及周期

从事软件研发行业的公司一定要去申请北京双软认证,即: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通过双软认证的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那么,北京双软认证的...

无形资产包括哪些?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北京科技型中小企业如何申报?

我国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例如:税收减免、亏损弥补年限延长、政策支持等,对于满足要求的企业,一定要尽早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那么,北京...

工商核名
知识库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