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的前期调查,如何认定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侵权的前期调查,如何认定著作权侵权
著作权侵权诉讼需要充分的证据,那么著作权侵权的前期调查如何进行。当事人还需要了解如何认定著作权侵权。本文将为您逐一介绍。一、著作权侵权的前期调查著作权侵权需要调查的证据主要分为三类:证明侵权事实存在的证据,确认权利归属的证据,证明侵权损失的证据。1、证明侵权事实存在证据的取证实务在现实生活中,版权侵权主要是侵犯版权人的财产权利,比如未经版权人同意,擅自以发行、复制、出租、展览、广播、表演等形式利用版权人的作品或传播作品,或者使用作品而不支付版权费等。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进行取证:第一种是公证取证,即在未暴露自己真实身份的前提下,从侵权人处现场购买侵权产品,由公证机关进行全程公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故公证不失为一种好的取证方法。第二种是向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现场查封和处理。在诉讼过程中,再向法院请求到有关主管部门调取工作笔录。同时,需要提请注意的是,公证或举报的时候,公证机关或主管机关一般都要求申请人出具权利人的权属证明资料或文件。2、确认权利归属的证据的取证实务我国对版权采用的是“自动保护”的原则,即只要作品创作完成了,其版权即已产生,不因是否登记而有所差异。要证明版权的归属,一般需要一些原始的证据证明,这些证据包括:作品的原件,作品的底稿,相片的底片,合法出版物,版权登记证书,相关中介机构或国家机关出具的证书,版权转让的合同,继承公证书等。只要权利人提出这些证据被法院认定为真实合法的,而对方又不能提出合法有效的证据对此进行反驳,则一般可以确认版权的归属。前面所述的证据一般都由版权人所持有,可以向版权人调取。版权人一般应注意保管好权利归属的原始文件和证书。若版权人丢失了原始证据,则需尽力进行弥补,比如,向有关机关申请认定或补发相关证书等。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对计算机软件实行版权保护,虽然相关法律法规未规定登记是取得计算机软件版权的条件,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软件登记机关颁发的登记证明文件往往是权利人享有软件版权的直接证据。对方要推翻版权登记证书的效力,往往不是一件太容易的事。因此,有了版权作品,最好是到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登记,费用不高,对证明自己的权利又十分有利。3、证明侵权损失证据的取证实务《著作权法》第48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目前计算版权侵权损失的依据主要是《报刊转载、摘编法定许可付酬标准暂行规定》和《出版文字作品报酬规定》中有关支付稿酬的规定以及具体的实际情况。因此,需要调取侵权前后的作品销售数量对比情况、销售额、再版情况等证据,尤其需要调取的是相关的发票、合同等证据。二、如何认定著作权侵权(一)与生产伪劣产品罪的界限两者在犯罪对象上不同,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对象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精神文化产品,这与生产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不同。生产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对象是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的产品,这些产品一般为生产、生活资料用品。(二)本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侵犯著作权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1、复制、出版或制作行为有无合法根据,是区分侵犯著作权罪与非法的重要标准。合法的复制、出版或制作行为包括:(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使用其作品的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作品的合理使用范围包括:a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b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间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c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视节目或者新闻纪录影片中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d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e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f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g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h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j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k作品超过权利保护期的。另外,将己经发表的汉族文字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文字在国内出版发行,或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均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凡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即可在法律限定范围使用的作品使用者可以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司法实践中,在查处侵犯著作权罪时,应注意掌握《著作权法》中有关著作权人及其权利、著作权归属、权利的保护期、权利的限制等规定,分清侵犯著作权和合法使用作品的界限,以准确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保护著作权人、合法使用人等的合法权益。2、要注意掌握数额标准,正确区别侵犯著作权罪和民事侵权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是区别侵犯著作权罪和民事侵权行为的重要标准。虽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没有达到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并不严重的,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不能作为犯罪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司法解释,这里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指:(1)因侵犯著作权曾经两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又侵犯著作权的;(2)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l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以上就是著作权侵权的前期调查以及如何认定著作权侵权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著作权侵权问题比较复杂,涉及领域较多,证据的搜集很重要。建议咨询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律师经验丰富,能为您提供更多有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