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著作权纠纷的范围,著作权纠纷案件有哪些证据
法院受理著作权纠纷的范围,著作权纠纷案件有哪些证据
法院受理著作权纠纷的范围包括著作权权属纠纷、合同纠纷、侵权纠纷、诉前保全措施等等。但是人提交的著作权登记证书、作品原件等都可以作为著作权纠纷案件证据。一、法院受理著作权纠纷的范围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受理范围,是指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依《解释》规定,下列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符合人民法院受理的规定:1、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2、申请诉讼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3、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还规定,下列两种情形,人民法院也应当受理诉讼请求人的诉讼;1、对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该行为人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依法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根据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依《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二、著作权纠纷案件有哪些证据在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中,指控他人侵犯其著作权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当事人的证据,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下列事物可作为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证据使用:1、当事人提供的原作品的底稿;2、当事人提供的作品原件;3、当事人提供的合法出版物;4、当事人提供的著作权登记证书;5、当事人提供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证明;6、当事人提供的取得权利的合同等;7、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订购侵权复制品的、实物、发票;8、当事人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以现场交易等方式购买侵权复制品所取得的实物、发票;9、公证人员按规定如实取得的证据和出具的公证书;10、在作品上或者在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以上就是法院受理著作权纠纷的范围,著作权纠纷案件有哪些证据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著作权纠纷中,很多当事人找不到足够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这种情况下不但法院不会认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还需要付出高昂的诉讼费用,得不偿失。发生著作权纠纷,我们建议您向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咨询。律师回根据您的情况,指明解决纠纷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