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确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确定
单位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确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的确定
著作权作品的类型有多样,比如单位作品、委托作品、职务作品等,其中也会涉及到作品的归属的问题,那么,单位作品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又是如何确定?下面的文章中将具体介绍单位作品以及委托作品的归属问题。一、单位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有哪些《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规定: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著作权法》采用了视为作者的提法,说明单位作品由单位享有著作权。单位作品当然应当由单位在作品上署名。比如,很多广告构成《著作权法》所说的作品,这些就是由单位署名并承担责任的。署名是判断单位作品的外观要件。比如,某影视公司组织数人创作一部连续剧,剧本是由创作者(自然人)署名的,这是所谓的职务作品,不是单位作品,该剧本的著作权归作者,不归单位。单位作品由单位署名,但有些单位作品(如计算机软件)可以申请专利,此时,专利的发明人和设计人(职工个人)有权署名(见《专利法》第17条)。二、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有哪些委托作品,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报酬,由作者按委托人的意志和具体要求创作的作品。委托作品的著作权,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在委托合同中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第十七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这是因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创作完成作品,是委托作品的作者。基于保护作者、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应当被赋予受托人。所以,根据以上的规定,如果没有签合同也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问题,那么就应该是属于受托人所有。以上就是有关单位作品著作权归属以及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的具体情况,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单位作品容易与职务作品想混,归属判定也有所区别;委托作品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双方的意思,判定起来也有所区别。所以,碰到这些类似的复杂情况,我们建议您可以咨询有关的律师,相信凭借他们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一定能给您满意的帮助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