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网络著作权失效,网络著作权诉讼时效过期的后果
什么是网络著作权失效,网络著作权诉讼时效过期的后果
网络作品在其发表之日起,超过了保护期限后就不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网络著作权失效。同失效类似的是网络著作权诉讼时效过期,不过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各有差异。一、什么是网络著作权失效著作权的失效,是指作品的著作权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失去效力。这主要是指著作权中的财产性权利。公民、法人创作的网络作品著作权,要受到法律的限制。由于网络具有传播迅捷性和公开性,作品一旦进入网络就会处于为公众所知的状态,所以说网络作品不会出现不发表的情况。易言之,网络作品在其发表之日起计算其保护期,如果其超过了保护期限,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网络著作权的失效。在网络著作权失效的情况下,公众使用该网络作品就不会再受到网络著作权的限制,也就不会再有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出现。二、网络著作权诉讼时效过期的后果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制度。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也就是说,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二年、最长为二十年,特殊情况除外;其起算时间为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网络著作权受到侵害时,网络著作权人知道该侵权行为发生后,有权向侵权行为人主张其权利,要求侵权行为人赔偿其损失;或者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侵权行为人赔偿其损失。如果网络著作权人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网络著作权受到侵害时起两年内,没有向侵权行为人主张其权利,也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从其网络著作权受到侵害时起超过二十年也没有主张其权利的,网络著作权人便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权利的资格。以上就是什么是网络著作权失效,网络著作权诉讼时效过期的后果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现实中,网络著作权失效的情形并不多见,但是因为网络著作权诉讼时效过期二要承担败诉后果的权利人确实不少。这是因为网络著作权人找不到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曾经主张权利,应当使用诉讼时效的中断。对方当事人主张诉讼时效过期的,当事人应当尽快向专业著作权律师咨询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