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口头申报、当场取照”政策
从2017年1月1日起,沈阳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正式开始实施口头申报,即可办理营业执照。日前,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华山所已率先发出东北地区第一张“口头申报、当场取照”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沈阳市工商局推行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口头申报、当场取照”简易登记模式,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又一新举措。根据沈阳市工商局掌握的情况,向曾女士发出的营业执照,是东北地区第一张“口头申报、当场取照”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实施简易登记模式后,申请人无需准备和携带任何表格,直接到窗口口述申请内容,由窗口工作人员在登记系统中录入,录入完毕打印后交申请人核对确认即可。
“口头申报、当场取照”有什么好处?
在实行改革之前,申请人需要提前上网站下载打印或到窗口领取纸质表格,依次按要求填写完毕、贴上个人照片后,连同其他资料一同递交窗口,有些申请人因为不熟悉表格填写要求,还需要修改甚至退换。实施简易登记模式后,申请人无需准备和携带任何表格,直接到窗口口述申请内容,由窗口工作人员在登记系统中录入,录入完毕打印后交申请人核对确认即可。值得一提的是,这次改革还将名称预先核准与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开业登记合并办理,减少环节的同时,由申请人当面申请的方式,增进了沟通,提高了名称通过率。改革后,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基本均可由工商窗口登记人员“独任审核”,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办理登记的效率大幅度提高,申请人基本上可以即到即办、签字完成、当场出照、立等可取。
“实行简易登记后,办理个体户和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时间缩减至原来的一半,申请人环节准备表格资料的时间降为0,只需本人前往,一切交由新的登记系统和工作人员完成。”沈阳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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